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6/232.公司名稱: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聯合電子報6.報導內容:中華工程以28億餘元得標新北環快永和段工程,98年3月開工,原訂101年4月25日完工,因施工品質不佳等因素延宕,中華工程為避免遭罰違約金,行賄郭等人,編造天氣不佳等理由延展期...。7.發生緣由: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8.因應措施:本公司基於誠信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報載本公司永和工務所提供喝花酒及性招待營建署官員,以換取工期展延免除逾期罰款,本公司否認,公司向來堅持正派經營,並嚴令禁止該等行為,且申請工期展延必須有契約所訂客觀之正當事由,方得申請。其中台北縣環快第七標工程計展延四次工期,展延正當事由包括:臨時封水牆影響既有防洪牆第二階段開挖及打除作業並影響後續平面道路拓寬工程及排水工程、主線高架橋A1~P3基樁位置與既有結構物衝突影響基樁施作、P1~P2橋墩基樁變更基礎尺寸、P3範圍內直徑1.2公尺管涵穿越橋台之補強變更等;第八標工程計展延四次,展延正當事由包括:新設AC自行車穿越防洪牆、排水系統埋設遭遇地下障礙物影響施工、中正橋橋下台電管線尚未遷移影響平面道路施作等。並非如報載僅以天候不良之事由,報導並不正確,且本工程已通車三年餘,亦無報載所稱工程品質不良之情事,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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